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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上网是未成年人涉网案件主要诱因

    新华社北京62日电(记者高洁 李放)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共同召开未成年人涉网刑事案件研讨会,探讨未成年人涉网案件预防及网络环境治理等社会问题,并正式发布《未成年人涉网刑事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以2014-2017年公开司法案例为视角进行数据分析。

    据介绍,报告通过对2014-20176月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全国范围内与未成年人和网络有关的15645件刑事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在全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与网络相关的案例占10.25%,而且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这一数据与最高法61日发布的《我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预防》司法数据报告相吻合,报告提到,利用网络空间毒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刑事案件显著增长。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传播淫秽物品罪8207件,惩处罪犯8680人。

    国双司法大数据首席研究员李斌告诉记者,从裁判文书网的公开统计数据看,高发地域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的二三线城市,且未成年人作为被告人、犯罪对象的案例也各占55.7%25.86%。从未成年人涉网刑事案件处理结果来看,一般对未成年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对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一般都从重处罚,可见司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较大。

    《未成年人涉网刑事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提到,对未成年人涉网、犯罪原因进行交互分析后发现,经常出入网吧、沉迷上网是未成年人涉网刑事案件的两大诱因,其中网吧作为实体上网场所,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起到强烈的催化剂作用;另一方面,网络作为不良信息的传播、发布场所,对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在推波助澜。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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