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
| 共同呵护孩子眼睛 |
|
近视的发生和危害不可逆转,高度近视是失明的重要因素。要改变现状,需要全社会加强对近视防控的重视,实施综合防控策略。 1996年,原卫生部、教育部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确定每年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在这一天,全国各地相关组织围绕“普及科学用眼知识”“维护青少年视力健康”等主题,开展咨询、义诊和宣传教育等活动。 《“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县级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重点在儿童青少年中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减少因未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 就在上个月,教育部、卫健委共同起草《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需要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 家长应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使孩子每天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避免孩子学习和娱乐活动过多使用电子产品。 学校方面,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视力档案,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意见稿指出,从2019年起,每年开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来源:贵州日报 |
| 上一篇:不为未满12岁的孩子扫码租赁共享单车 下一篇: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办法要求勤工助学原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