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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产品不该成“哄娃神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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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发布《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应控制学龄前儿童对电子产品的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使用电子产品不宜超过1小时。 现实情况是,很多学龄前儿童都拥有自己的电子产品,或家长买,或亲友送,且每天使用电子产品,超半数儿童有用手机看视频的习惯。在饭店、商场我们经常会看到,大人之间聊得兴致勃勃,旁边的孩子却低头玩着手机,这场景看起来和谐共处,互不干扰。有的甚至为了哄孩子吃饭,用手机放动画片,孩子边看边吃。教育部此次发布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家长应有意识地控制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这虽然不是强制性规定,但应该引起学龄前儿童家长们的重视,千万别让电子产品毁掉孩子的视力。 现在,手机除了具备通信的作用,还有娱乐、办公的功能,家长们越来越离不开手机,这种现象也会影响到孩子。学龄前儿童自制力比较薄弱,有意注意时间短,无意注意时间长,因此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容易对电子产品上瘾。 那么,家长通常会在什么情况下满足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需求?有公益组织就此做过调查,调查结果显示,31.68%的家长选择在孩子想看时满足他使用电子产品的需求;29.38%的家长在没空陪孩子的时候会允许孩子使用电子产品;26.55%的家长在孩子表现优异时会满足他使用电子产品的需求。但眼看着学龄前“小眼镜”越来越多,很多家长难辞其咎。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很多早教内容都是通过动画片或视频播放,以吸引孩子的注意力。还有的家长则是为了让孩子“安静”,用电子产品当哄娃神器,孩子在一边饶有兴致地用手机看着动画片,家长则躺在沙发上玩着“朋友圈”。 在此建议,首先,学龄前儿童应在家长的陪护下多去户外活动,每天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至少达到两小时;其次,不让孩子在走路、吃饭、床上、晃动的车厢内等条件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电子产品不是不能用,而是要严格控制时间,教会孩子保护自己的眼睛。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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